1、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2、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2、注重实效的原则。
3、制度规范的原则。
4、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3、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4、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5、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6、哪些党组织可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5)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6)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7、共产党员因私出境须知
一、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临时出境,应该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留党籍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报党委审批;本人不要求保留党籍的,可以提出退党;未经组织批准保留党籍而出境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出境定居者,在出境后即停止党籍。
二、办理保留党籍时,本人要一式两份提出申请,申请书务必陈述事由、去向、保留期限等,并递交有关证明文书,如亲属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聘用合同书、经济保证书等用于办理护照(通行证)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三、保留党籍的期限,自费留学、自费学外语、伴读或劳务输出者等同于入学通知书或聘用合同书上注明的期限;去港、澳地区探亲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去台湾探亲的三至六个月;去国外探亲的,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人员一般不超过一年);参加中旅社等旅行单位组织出境旅游的,以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时间为限。保留期从离境之日算起,在离境之前仍按规定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其党籍问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处理。
四、获准保留党籍党员的组织关系,无业的和不予保留公职的可转入所居住地区党组织,准予保留公职的可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定居停止党籍党员的档案材料,可由县级以上党组织保存。
五、保留党籍的党员,在国外要热爱祖国,关心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并按期返回。
六、保留党籍的党员,在境外应通过书信或家属转达等适当方式与党组织保持一定的联系,临时和期满返回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
七、党员因私临时出境期间暂不交纳党费。返回后,经审查恢复组织生活的,按照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补交境期间的党费。
八、保留党籍期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应在期满前由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党委批准后方可续假。
九、因私临时出境并经批准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并填写“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报党委审批。返回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应作自行脱党处理。
8、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手续如何办理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棗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9、临时工党员可否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
党员外出做临时工,如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可带党员证明信。短时间的临时工可以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但其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适当形式加强对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0、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